湘乡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3〕35号)、《湘潭市2023年产业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方案》(潭人社函〔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湘乡经开区和湖南中部电力科技产业园特色产业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为湘乡经开区和湖南中部电力科技产业园园区企业及湘乡有关企业工程系列专场评审,评审专业主要包括电气工程、机械与动力工程、化工等。专场评审分两个组进行,分别为电气工程组和其它工程系列组。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申报条件中的所有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 年及以上;
(五)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六)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12年及以上;
(七)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及时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但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表现良好,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对比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备注:按照第七项参评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1年见习期满;
(三)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及以上;
(四)中专、中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及以上;
(五)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2年及以上。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等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等非正常用工关系,将不予审查通过;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相关规定。
三、申报推荐要求
各企业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湘乡市职改办等推荐申报。
四、评审材料报送和收费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1. 电气工程专业报送地址:湘乡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办公室09-5(大将北路60号电力产业园总部大楼)。联系电话:18507328818、13873206258。
2. 工程系列其它专业报送地址: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人事部办公室(湘乡大道009号)。联系电话:18507484573
湘乡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汇总参评材料于2023年10月13日前统一报送到湘乡市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评审费为100元。
五、资格审查流程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1. 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等。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3. 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三)形式审查。湘乡市经开区管委会联合湘乡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和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同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审核职称申报资料时,应明确审核责任主体,负责审核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批准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资格复核。湘乡市职改办联合湘乡市经开区管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按要求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认定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另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除以上情况外,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一律需要参加评审会进行评审,须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
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等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民营企业未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不需要提供);
6.连续4年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和民营企业未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不需要提供);
7.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劳动关系佐证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干部享受专项政策需提供所需工作年限相应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部队转业安置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8.2019—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附件5);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附件6);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7);
11. 本人撰写的、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述职报告(一式3份,装订1份,另备2份);
12. 任现职以来业绩、奖励(荣誉)证书等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复印件;
13. 任现职以来的专著、论文复印件;
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15. 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享受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详见附件8);
16. 参评人员花名册1份(附件9);
17.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8. 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8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15项为非必备项,没有可不提供。
(二)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手写签名,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粘贴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3.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未按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4.参评人员花名册由单位统一按申报的职称种类(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分类汇总后,严格按样表格式填报。以某民营企业张三为例,最高学历表述为硕士、本科、大专或中专。涉及到时间的表述统一为“1984.08”格式,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并且具体到某某专业。单位性质填写民营企业,现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与本人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拟申报专技资格中的分支专业必须在申报专业范围之内。切不可自行填报未纳入申报专业范围之内的所学专业或从事的岗位,考核结果表述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准确,与呈报材料内容一致,并将电子版以“某某单位+(助理)工程师+申报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247451451@qq.com。
七、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人员均须在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4.责任追究。职称评审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处理。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相关事项
工程系列国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与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业),结合我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
可咨询湘乡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31-52265592
附件:
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职称申报材料封面
4.参评材料目录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
7.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8.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9.参评人员花名册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责编:胡楠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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